阿底峡(Aa ti sha,公元982-1054),印度孟加拉佛教高僧、佛学家,藏传佛教噶当派祖师。原名“月藏”(zla ba snying po),法名“吉祥燃灯智”(dpalmar me mdzad ye shes),全名阿底峡·吉祥燃灯智。阿底峡出生在东印度萨霍尔国(za hor)的邦噶拉(今孟加拉)大城市,父亲为萨霍尔国王,名格瓦拜(dge ba dpal,善吉祥),母亲叫白姆沃色(dpal movod zer,吉祥光),皆是虔诚的佛教信仰者。
阿底峡从小受到家庭的宗教信仰熏陶并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自3岁开始学习数学和语文,至6岁学懂许多知识,并会诵读佛经;11岁时去中印度的那烂陀寺亲近觉贤(byang chub bzang po)论师学习佛法,后经觉贤推荐,到王舍城跟随密宗师阿缚都底波陀修习密法,同时广泛学习婆罗门和佛教的声明学以及因明学等各门学科知识;15岁时与婆罗门学者辩论,显示出因明学方面的超群才能;18岁那年,前往超戒寺拜当时享有北门守护者之称的那若巴(na ropa)为师,修习密宗法门,获得喜金刚灌顶;20岁之时,父亲格瓦拜希望他继承王位,便从王族闺秀中选出美女,准备让他成婚,由于阿底峡本人立志出家献身于佛教事业,不同意成家继承王位,最终未能实现父亲的意愿。阿底峡29岁时,前往印度金刚座的菩提伽耶寺,从佛教大众部系持律师戒护座前受具足戒(比丘戒),取法名为“吉祥燃灯智”,修习戒律。
同时,他拜众多上师广泛学习文化知识,包括内外声明、因明等学科,系统研习佛教显密教理;特别从法护论师座前修学《四部毗奈耶》(vdul ba lung sdebzhi)、《阿毗达摩集论》(mngon pa kun las btus pa)等大乘佛教的重要经论,奠定了广博深厚的佛学基础。
大约在1013年,阿底峡率领125名弟子乘船远洋到金洲(今苏门答腊)求法取经,航行13个月抵达目的地,参拜依止金洲(法称)大师学法。金洲大师,学识渊博,名驰远近,阿底峡对他极为崇敬,尊者与大师共同起居,学法达12年之久,主要修学弥勒至无著传承之《现观庄严论》教授、文殊至寂天传承之《入菩萨行论》等经论,尤其获得了圆满无缺的菩提心教授。在此期间阿底峡赴锡兰(今斯里兰卡)研习佛教显密教法。阿底峡自小到大至少跟随50多名上师学法,其中受惠最多的恩师乃是金洲的法称,其影响他一生。阿底峡学成之后,从金洲与商人结伴回到印度,是年他44岁,已是一名佛学知识渊博、精通显密教法、品德言行高尚的佛教大师,遂出任超戒寺首座(上座主持人),与宝生寂、觉贤、阿缚都底波陀、动毗波、寂贤等人一起被称为超戒寺八贤,其声望远扬海内外。
当时位于西藏阿里地区的古格王朝拉喇嘛·益西沃和拉喇嘛·绛曲沃叔侄不惜一切代价邀请阿底峡入藏传法。然而,阿底峡在超戒寺担任住持要职,寺院不同意他离职。后来发生古格王拉喇嘛·益西沃为邀请阿底峡而献身的意外事件,促成阿底峡最终下决心入藏传法。
最后由古格王拉喇嘛·绛曲沃派遣嘉·尊智僧格和那措·茨诚嘉瓦两位译师,亲自赴印度超戒寺迎请阿底峡,其中嘉·尊智僧格不幸在回国途中去世,重担落到那措·茨诚嘉瓦一人肩上,他最终完成了光荣使命。藏历第一绕迥铁龙年(1040),阿底峡一行从超戒寺启程,第二年(1041)抵达尼泊尔,在尼泊尔逗留一年,朝拜佛教名胜古迹,藏历水马年(1042)到达古格,受到拉喇嘛·绛曲沃的热烈欢迎和盛情款待。阿底峡驻锡古格王朝级别最高的托林寺(mtho ld-ing),与拉喇嘛·绛曲沃促膝商谈如何整顿当下藏传佛教的不正之风。
应拉喇嘛·绛曲沃的敦请,阿底峡撰写了《菩提道灯论》6 yang chub lam gyi sgronma),指明正确修学佛法的途径和方法。当时,古格王朝大译师仁钦桑布,虽然年事已高85岁),但仍邀请阿底峡到他的住处,交换佛学观点请教佛学疑难,两位高僧的会晤给彼此留下深刻印象。就阿底峡而言,为在古格地区有如此学识渊博的佛学家而頗为惊讶,也很高兴佛教在该地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就仁钦桑布而言,通过佛学交流,发现自已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密宗的修持次第方面有误区,亟待改进。仁钦桑布还请阿底峡校订早期翻译的《八千颂般若波罗蜜多》《二万颂般若光明论》和千颂般若广释》等重要佛经。
最后,阿底峡建议仁钦桑布找一处寂静的地方,闭关修行。为此,仁钦桑布在他的晚年一直闭关修行,直至圆寂为止,长达十年之久,在佛教密宗实践领域获得很高的证悟。
阿底峡在古格地区弘法3年,凭借他渊博的佛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宗教仪轨知识和高深的密宗证的佛教徒纷纷到古格迎请阿底峡。而阿底峡在古格地区弘法三年期满后,欲想返回印度超戒寺,他行至尼泊尔边境时,尼泊尔境内发生战乱,道路不畅。正在滞留之际的阿底峡被从前藏赶来邀请他的仲敦巴的再三请求和度诚信仰所感动,遂放弃回超戒寺的意愿,转向踏上了前往西藏中部地区传教的历程仲敦巴向阿底峡讲述了拉萨和桑耶地区有众多著名寺院以及数千名出家僧侣正等待着他前来灌顶开光和讲经传法的情形。他们经后藏的班塘(palthang)、吉隆 kyid grong)等地渐次东下,每到佛教徒比较集中的地方,都要停留一段时间,举行简单的传法活动。
他们抵达前藏的那波拉 Sna po la)地方,受到当地戴恰法王的欢迎和款待,举行吹号角等奏乐仪式’并在雅隆藏布江边筑坝,以示利益众生;阿底峡一行到达前藏后,直接去吐蕃时期创建的第座佛教正规寺院嗓耶寺)观礼,受到当地布德热扎法王的热情接待,阿底峡在桑耶寺藏书院看到众多梵文佛经,甚至不少版本在印度也不易见到,阿底峡叹为观止,称赞吐蕃时期的佛教之兴隆,远远超过佛教本土印度。
他将梵文《中观光明论》和《华严经》抄录后,寄往印度;并协助藏族译师翻译了无著的《摄大乘论》和世亲的《摄大乘论释》等多部佛经。阿底峡离开桑耶寺去往聂塘 时,由200多名骑士护送经贡噶、色嘉彭 等地逗留传法,最后抵达聂塘’在此聚集着许多听讲佛法的信徒·阿底峡向他们宣讲《现观庄严论》和《二万颂般若光明论》等、经论,大多数听众只对《现观庄严论》感兴趣,而受听《二万颂般若光明论》的人寥寥无几。
阿底峡在聂塘期间还特意向普德贡寺的僧众传授教诫,并为他们建立了静修院;阿底峡专门给仲敦巴传授三士道教法。随后阿底峡被俄·勒贝喜饶邀请到拉萨地区礼佛传法,并协助藏族译师翻译了(中观心要释思择焰》,又亲自著述了解释此经论的二本释论,即《中观教授广略释》。俄·绛曲迥奈作施主,迎请阿底峡到耶尔巴erpa)传法,协助藏族译师翻译了无著的《究竟一乘宝性论释》;此时,阿底峡受到彭波地方的高僧噶瓦·释迦旺秋之邀请,去彭波地方传法,举办宗教活动。之后,阿底峡返回聂塘住地,又重新向新老广大信徒系统讲授《现观庄严论》《二万颂般若光明论》《入菩萨行》《菩提道灯论》等许多佛教重要经论。
由于长期在高海拔地区奔波弘法,加之年事已高’阿底峡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那措·茨诚嘉瓦译师发现这一情况后,陪同阿底峡到桑耶青浦如 休养六个月。藏历第一绕迥木马年(1054年),阿底峡在距离拉萨西南方数十里的聂塘住地圆寂,享年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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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教派与什叶教派
逊尼教派和什叶教派在信仰的根基、证言的内容、领袖的身份、救世主的信念、祈祷的方式和法学的流派等方面存在区别。
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第二大宗教,拥有约20亿信徒,其中大约85%属于逊尼教派,15%属于什叶教派。这两个教派的分裂源于7世纪初期,当时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去世后,穆斯林社会面临着谁来继承他的领导权的问题。由此产生了矛盾并最终分道扬镳,形成了两个不同的教义和传统。
一、信仰的根基
逊尼派和什叶派都相信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即只有一个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使者,以及古兰经是真主的启示。但是两个教派在信仰的根基上有所不同。逊尼派基于五功:念,即宣誓只信奉真主和穆罕默德;礼,即每天五次朝向麦加祈祷;斋,即在斋月期间从黎明到日落禁食;课,即向穷人和慈善机构捐献部分财富;朝,即至少一次在一生中到麦加朝圣。
什叶派基本上也遵循这五功,但是还增加了两项:戒,即为真主而奋斗;善,即命令行善。
二、证言的内容
证言是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信条之一,也是成为穆斯林的必要条件。逊尼派和什叶派在证言的内容上有所不同。逊尼派为“没有别的神,只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但是什叶派加上了“阿里是真主的亲密伙伴”。
三、领袖的身份
领袖在伊斯兰教中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
逊尼派认为领袖是穆斯林社会的政治和宗教领导者,他们应该由穆罕默德的同伴或者他们的继承者选举产生,而不一定要是穆罕默德的血亲。逊尼派认为领袖是普通人,不具有神圣的地位或者特殊的知识,他们的作用是维护伊斯兰教的法律和传统。逊尼派历史上有四个公认的正统哈里发,分别是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
什叶派则认为领袖是穆斯林社会的精神和道德领导者,他们应该是穆罕默德的直系后裔,也就是阿里和他的儿子侯赛因以及他们的十二个继承者。什叶派认为领袖是无过失的,具有神圣的权威和隐秘的知识,他们的作用是解释伊斯兰教的真理和指导穆斯林的行为。什叶派历史上有十二个公认的伊玛目,最后一个是穆罕默德.阿尔.马赫迪,他在874年隐没了,但什叶派相信他会在末日前回归。
四、救世主的信念
救世主(mahdi)在伊斯兰教中是指一个将在末日前出现,消灭邪恶,建立正义和和平的人物。逊尼派和什叶派对于救世主的信念也有所不同。
逊尼派认为救世主是一个未知的人物,他会在耶稣降临之前出现,与耶稣一起对抗假基督,并恢复伊斯兰教的纯洁和荣耀。
什叶派则认为救世主就是他们的第十二个伊玛目穆罕默德.阿尔.马赫迪,他已经出生并隐没了,但仍然活着,并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等待着回归。什叶派相信马赫迪会在一场大混乱之后回归,并与耶稣一起对抗假基督,并建立一个全球性的什叶派政权。
五、祈祷的方式
祈祷是伊斯兰教最重要的礼拜之一,也是每个穆斯林每天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逊尼派和什叶派在祈祷的方式上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1,逊尼派在祈祷时会把双手放在胸前,而什叶派则会把双手放在两边。
2,逊尼派在祈祷时会用一块小石头或者木头作为额头触地的垫子,而什叶派则会用一块泥土或者陶瓷作为垫子,以表示他们与穆罕默德和阿里的亲密关系。
3,逊尼派在祈祷时会跟随领祷者的动作,而什叶派则会稍微延迟一点,以表示他们只服从真正的伊玛目。
4,逊尼派和什叶派在祈祷的次数上也有不同,逊尼派每天五次,而什叶派可以把中午和下午的两次合并为一次,以及把晚上和夜间的两次合并为一次,从而每天只需三次。
六、法学的流派
法学是伊斯兰教中研究和解释伊斯兰教法律的学科,它主要依据古兰经、圣训、共识和类推等来源。逊尼派和什叶派在法学的流派上也有所不同。
逊尼派有四个主要的法学流派,分别是汉非里、马利基、沙菲耶和汉拔里,它们主要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和偏好,但是基本上相互尊重和容忍。
什叶派有一个主要的法学流派,就是贾法里,它是以他们的第六个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命名的,它主要依据古兰经、圣训、理性和社区利益等来源。
哈里发与苏丹
哈里发是伊斯兰教的教职,同时也作为伊斯兰教国家的首脑的称呼,因此在政教合一的时候是统一的国家元首兼宗教领袖的称呼。例如阿拉伯帝国时的四大哈里发。苏丹最早应该是地方行政首脑和军队的指挥官,后来在伊斯兰教世界分裂后,地方政治势力纷纷自立为王,遂成为军政兼有的首脑名称。如土耳其苏丹、埃及苏丹、文莱苏丹。
1、哈里发 (Khalifah) 是伊斯兰政治、宗教领袖的称谓。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代治者”、“代理人”或“继承者”。中国穆斯林俗称“海里凡”。《古兰》中有“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的经文。穆罕默德及其以前的众先知,即被认为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代治者。穆罕默德去世后,“哈里发”被用于指称穆罕默德的继承人,即穆斯林社群组织的领袖。早期执掌“乌玛”宗教和政治权力的“四大哈里发”即属此范围。再后,“哈里发”为伍麦叶、阿拔斯等王朝的统治者所袭用,但其内涵已有很大变动。哈里发(Khalifah) 穆罕默德继任者的称号。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后继者”、“代位者”。穆罕默德以后4位继承者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习称四大正统哈里发,为政教合一的领袖。以后伍麦耶和阿巴斯王朝及奥斯曼帝国的封建君主都沿用此称号。1924年被土耳其共和国下令废除。中国伊斯兰教对在清真寺习经者及当代经学院学生变用此称号,俗称“海里凡”意为“接班人”。
2、苏丹(阿拉伯语:سلطان,Sulṭān,阿拉伯语发音: /ˈsulˈtˤɑːn/))指一个在伊斯兰教历史上一个类似总督的官职,作为称谓是最近才出现的翻译,它也有很多其他的译法,在古文翻译为“素檀”、“速檀”、“速鲁檀”、“锁鲁檀”(见《明史》),民间也又叫“素里檀”“唆里檀”“算端”、“层檀”等等。是阿拉伯语中的一个尊称,历史上有好几种含义。这词最初是阿拉伯语中的抽象名词“力量”、“治权”、“裁决权”,后来变为权力、统治。最后,它变为对一个特殊统治者的称号,被这种苏丹统治的地方,一般都对外号称拥有独立主权或完全主权。苏丹不会自称是哈里发,也不会表示他是实际上是受到哈里发统治的。被苏丹统治的地方,无论是王朝还是国家都可以被指为“苏丹国”(阿拉伯语:سلطنة)。
伊玛目
伊斯兰教教职称谓
伊斯兰教教职称谓。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领拜人”、“表率”、“率领者”。指清真寺内率领穆斯林群众举行拜功的领拜师,与中国清真寺的阿訇相同。什叶派强调伊玛目的宗教性,指伊斯兰宗教团体组织内部地位最高的领导人,即宗教领袖。在逊尼派中,伊玛目一词没有宗教领袖的含义,多用于称呼教义学、教法学、圣训学、经注学、哲学等领域的高级学者,以及各伊斯兰教学派的思想、理论奠基人。
以色列的阿拉伯军人:绰号“背教者”,哈马斯最惧怕的以色列尖刀
【引言】
在以色列,存在这样一部分武士,令巴勒斯坦哈马斯组织较为忌惮。他们是以色列的阿拉伯武士,其正式名称为“德鲁兹人”,亦有“背教者”这一别称。
【一、德鲁兹人的宗教来历】
在以色列军事体系中,德鲁兹武士是一支强大且特殊的力量。其内部高度联合,假使遭受他人冒犯,他们会毫不迟疑地以“恐怖手法”向敌人施行报复。
哈马斯对德鲁兹的害怕,首要源自于前史方面。
德鲁兹实质上并非民族,其并非依据民族概念构成,而是以宗教为基础构建的。在中东诞生的三大教派为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三者皆源自同一源头,即古犹太教!
在古犹太教的传说中,上帝与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达到协定,其自己及其民众将成为神之选民。经由亚伯拉罕的传承,犹太教得以诞生,其最初的引领者为摩西。这以后,犹太教衍生出分支,即伊斯兰教与基督教。
德鲁兹身世于伊斯兰教家庭,伊斯兰教存在分支,其间包括逊尼派与什叶派,而德鲁兹归属于什叶派。什叶派亦有众多分支,德鲁兹乃是伊斯玛仪派的一个分支——德鲁兹教派的成员。
该教派的理念,与伊斯兰教大都分支教派难以契合,且伊斯兰教本身具有激进特质,致使德鲁兹教派遭到针对。故而,德鲁兹教的信众从心底以为,自己与阿拉伯人有所不同。
【二、伊斯兰教的“异端”】
德鲁兹人遭受针对后,离开埃及,抵达彼时为阿拉伯人所占据的巴勒斯坦地区。阿拉伯人觉得这些德鲁兹人皆为笃信伊斯兰教的信徒,故而未加为难,允许其在此地世代繁衍开展。
如前文所述,德鲁兹教确属伊斯兰教领域,但是在宗教行为与思维层面存在极为实质的差异。就行为差异而言,德鲁兹教相较传统伊斯兰教,“规约”较少。其在经济方面无需缴纳天课,在饮食方面无需封斋,在身体方面无需施行割礼,在宗教活动方面不存在朝圣环节,亦不会建立清真寺。
其次为思维层面的差异,传统伊斯兰教所信仰之神为真主安拉,而穆罕默德乃安拉遣至人间的使者。德鲁兹教派却觉得,安拉的使者是 11 世纪法蒂玛王朝第六任哈里发哈基姆。哈基姆于晚年声称自己为第七代“伊玛目”,即为藏匿于人间,然在关键之时会现身的先知。
传统穆斯林的行事,你一项未从,对传统穆斯林所信仰的穆罕默德,你未予爱崇,反倒将前史上的一位暴君视作信仰,并声称此为“活主”。就行为与宗教思维而言,德鲁兹教与伊斯兰教存在实质差异。
伴随前史的烽烟硝烟,德鲁兹人的分布继续演化。二战完结后,中东地区形势愈渐明晰,各国陆续完成独立,德鲁兹人的分布也由一个含混的区域,转为切当的国家。
二战完毕后,德鲁兹人首要聚居在黎巴嫩、叙利亚与以色列。这三个国家国情各异,对德鲁兹人的情绪亦有不同,致使德鲁兹人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三、以色列的德鲁兹人】
身为阿拉伯家庭中的德鲁兹人,于犹太人的地域中,他们的生活情况如何呢?事实上,德鲁兹人并未把本身视作阿拉伯人,而是将自己视为一个独特且独立的集体。
自1948年5月15日第一次中东战争打响,德鲁兹人在对以色列戎行的作战中情绪较为消极,乃至可以为他们对以色列犹太人的存在予以默认。此种情形令阿拉伯国家极为不满,原本宗教方面的不合已然为矛盾的加剧埋下危险,在外人进攻之时,若不施以援手,那无疑就是异教之举。
在心思与物理的两层打压之下,德鲁兹人对相同遭受排斥的以色列产生了更多的好感。故而在第一次中东战争迸发时,德鲁兹人融入了以色列国家之中。
现今,以色列的德鲁兹人数量达10万,为该国第四大少数民族。虽然其人数相对较少,但是就军事素质而言,德鲁兹人是以色列较为信赖的武士。
在以色列,除德鲁兹人外,尚有其他族裔的阿拉伯人。出于对犹太战士在战场上安全的考量,这些阿拉伯人可免服兵役,但是此规定对德鲁兹人并不适用,他们依旧需遵循“全民皆兵”之方针。
德鲁兹人不只参加了多场中东战争,还投身于入侵黎巴嫩的著名战争,其在战场上表现卓越,为以色列军方所垂青。但阿拉伯穆斯林们目击本教教徒向自己人开战,对德鲁兹人可谓痛恨备至,故而大都阿拉伯国家将德鲁兹称作“背教者”。
论及德鲁兹人在以色列所受待遇,依笔者个人之见,起先如度蜜月,而后则似历经七年之痒。在中东战争时期,以色列竭力拉拢德鲁兹人,既认可德鲁兹人宗教的独立性,又允许18岁的德鲁兹人服兵役,且有能力者可参加以色列的政治活动。
1948 年以色列在其独立宣言中声称,该国所有公民均可获得全然相等的社会及政治待遇,且此待遇与宗教信仰毫无相关。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起先确实如此,但是当下情况已然不同。众多德鲁兹人纷繁诉苦,称身处犹太国家的他们,为其奉献力量,于战场奋勇拼杀,得到的却是阿拉伯人的待遇。而此类抱怨,大都源自德鲁兹女人。在以色列国家,男性须应要求从军,女人则可自行决定是否从军。
但是,她们的老公已投身军旅,假使她们亦选择从军,那其背后的家庭又该如何照料?正因如此,德鲁兹女人于以色列的生活较为艰难。不管是在经济领域,还是教育方面,与德鲁兹男性的差距均较为明显。
德鲁兹族是一个巨大的族群,其具备深沉的前史沉淀、联合的民族特质以及勇敢的战斗风貌。他们被视为伊斯兰教的“叛教者”,在阿拉伯国家眼中是有罪之人。但是,在此次巴以抵触中,德鲁兹武士已然进入作战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