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我厅拟对山西晋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79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焦炉煤气制LNG及氢能液氨调配项目)、山西沁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7731060、0351-7731059
通讯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晋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79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焦炉煤气制LNG及氢能液氨调配项目) | 临汾浮山县 | 山西晋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浮山县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内,属于省工信厅认定的化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53孔SWDJ673-Ⅳ型炭化室高6.73m单热式多段加热捣固焦炉(4座焦炉一次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2×53孔,二期建设2×53孔),配套建设3×190t/h全干熄焦设施(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2×190t/h,二期建设1×190t/h)及2×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煤气净化系统、硫泡沫和脱硫废液制酸系统、95000Nm3/h焦炉煤气制LNG及氢能液氨调配系统等。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双U型管导烟车+单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机侧炉头翻板阀+SCP尾部皮带通风槽+炉头烟除尘地面站”无烟装煤技术;焦炉烟气采用“中低温SCR脱硝+钙基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装煤、推焦、干法熄焦各地面站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备煤、焦处理各产尘点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酸洗塔+碱洗塔+生物滤池+一级活性炭吸附”高效组合脱臭工艺净化处理,相关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绩效分级A级企业及污染深度治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化产区域和油库区等低氧有机废气经压力平衡返回负压煤气管道,高氧有机废气经碱洗、酸洗、水洗后送干熄焦装置燃烧。焦炉炉顶及厂界、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限值要求。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清洁运输管控要求。MDEA脱碳再生尾气返回焦炉配焦炉煤气掺烧;甲烷化工艺冷凝液汽提气通过汽提塔顶直接高空排放;TSA脱水干燥再生尾气送合成氨装置作原料气;LNG储罐及装车BOG返回原料气深冷液化分离入口处;PSA提氢解析气返回焦炉作燃料气;氨合成弛放气、闪蒸气、液氨储罐弛放气及液氨装车尾气经洗氨塔水洗回收氨后的尾气送焦炉作燃料气。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建一座生产废水处理站,设有预处理、生化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浓盐水纳滤分盐及蒸发结晶系统。焦化工程煤气净化产生的剩余氨水、煤气管道冷凝液、粗苯分离水、终冷塔冷凝液及LNG工程产生的气柜煤气冷凝液、压缩机分离冷凝液、粗脱油脱萘预处理冲洗废水、氨合成单元洗氨废水经蒸氨处理后送预处理系统处理;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与煤气净化单元泵轴封水、炼焦水封水以及外线液封槽煤气管道冷凝水、硫铵尾气洗涤水、地坪冲洗水、化验室废水等送生化处理系统处理;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与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清净废水送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分质处理,处理后出水作为厂内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送浓盐水纳滤分盐系统和蒸发结晶系统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非采暖季全部回用于全厂绿化或道路用水,采暖季切换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不外排。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炼熄焦系统(装煤、推焦、干熄焦、筛焦)除尘灰掺煤炼焦或外售;备煤系统除尘灰、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及废油渣、污泥、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粗脱硫剂、废除油除雾剂等掺煤炼焦;脱硫废液送制酸装置去制酸;脱苯洗油再生残渣排入焦油储罐;焦炉烟气脱硫灰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合理处置;废催化剂、蒸发结晶杂盐、废反渗透膜、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精脱硫剂、废脱氯剂、废超精净化剂、废脱汞剂、废气柜密封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较大功率设备集中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防渗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其它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焦炉烟囱、焦炉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炉头烟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分布。你公司要配合浮山县人民政府做好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配套事故水池,事故废水应全部收集并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得外排。建立健全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水环境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成并满足投运条件前,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措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污染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杜绝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九)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项目应采用低能耗设备;充分利用厂区空地进行植树种草,增加绿地碳汇,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原料、燃料消耗;加大焦炉煤气上升管、干熄焦等余热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 2 | 山西沁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晋城沁水县 | 山西建华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电站装机容量1200兆瓦(4台300兆瓦),设计年发电量20.09亿千瓦时,本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上水库位于西坡东侧老雕崖山上,利用山顶平地开挖筑坝成库,正常蓄水位1418米,死水位为1390米,正常蓄水位库容1137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070万立方米;下水库在南旺河筑坝成库,正常蓄水位1108米,死水位为1080米,正常蓄水位库容1288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073万立方米。工程主要补水水源为张峰水库,其中初期蓄水期年补水量415万立方米,运行期年补水量142.5万立方米,依托沁水县第三水厂已建的从张峰水库取水口至第三水厂的管线、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拟建的第三水厂至西坡的管线,将张峰水库取水送至本工程下水库坝下永久补水泵站。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强化土石方作业管理,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加强林地保护,针对发现的重点保护植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野生动物临时救护,采取降噪、控光等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鱼类资源保护,下水库进/出水口设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卷吸伤亡。开展陆生、水生生境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监测。优化取水调度管理,设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高频振动筛+浓缩袋式脱水+混凝沉淀系统+清水回用”工艺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和基坑排水采用沉淀处理、机修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洞室排水采用“沉砂-调节-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于营地冲厕及绿化浇灌,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和机械尾气管控,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开挖、爆破采用湿法作业,地下洞室通风。砂石处理与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全封闭措施、布袋除尘设备处置后达标排放,沥青烟采用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砂石及混凝土系统全封闭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活动或运输。做好爆破施工组织,减少噪声、振动影响。声环境敏感点设置警示牌、禁鸣标志、车辆限速。噪声超标居民点靠近道路一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预留噪声治理资金,确保沿线村庄、学校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及处置。废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堆存,建筑垃圾、固化废渣等优先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交由固废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3 |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 | 晋城沁水县 | 沁水县水务局 |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晋城市沁水县郑庄镇、龙港镇。工程从龙渠河下游取水,作为备用水源工程向沁水县第三水厂和沁水抽水蓄能电站供水,设计年供水量为585.70万立方米,其中向沁水县第三水厂年供水量443.20万立方米,向沁水县抽水蓄能电站年供水142.50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为9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液压坝1座、泵站2座(水源泵站、河渚泵站)、2万立方米调蓄水池1座,铺设管线21.87千米,其中提水管线4.02千米,重力流输水管线约17.85千米,管线配套附属阀井50座。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强化土石方作业管理,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优化施工工艺,优先选择定向钻等生态影响小的施工技术,确需采用大开挖方式施工的,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控光等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河道施工避开当地鱼类产卵期,施工区域与河道主流隔离,保障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畅通。下游适宜河段采取栖息地修复和营造等措施,补植原生水生植物,开展水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常态化监测。优化取水调度管理,设立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和专用生态泄水设施,优先保障下游生态流量。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涉水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管线铺设采用围堰导流、开挖沟埋敷设方式,沟槽开挖后应及时下管、回填。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利用村庄污水设施处理,不得外排。运营期调蓄水池冲洗废水由罐车运至沁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处理,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加强扬尘管控,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运输扬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及午休时段施工或运输。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限速、禁鸣和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沿线村庄、学校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及处置。工程弃渣等优先综合利用或回用,不能利用的交由固废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