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陆哲学的根本分歧

朱、陆所读之书,皆孔孟之书;所讲之学,皆孔孟之学。所谓理学,乃是以孔孟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义理之学。理学家们不满足将孔孟仁义道德等规范仅仅作为伦理道德范畴,而是把“理”上升到宇宙观。朱熹将“理”看作是“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其方法重“格物穷理”,故二陆批评其学“支离破碎”。陆九渊认为“心即理”,将“仁义之理”看作是人的本性,因而其方法重“发明本心”,故朱熹批评二陆之学“教人过简”。也就是说,理学与心学的对立是朱、陆哲学的根本分歧。

但是理学与心学的对立又不是绝对的,在有些问题上是对立的,在另一些问题上又是同一的。

“心即理”是陆九渊哲学的主要命题。但他所谓“理”,有时也表述具有客观性,称之为“天下之定理”,“天下之常道”。(《象山全集》卷二,《与王顺伯》)他说:“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此理哉?”(《象山全集》卷十一,《与朱济道》)他和朱熹一样,认为理是“所以然者”,是必须遵守而不能违抗的:“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况于人乎!”(《象山全集》卷十一,《与吴子嗣》)宇宙间只有一理,天地万物和人,都在此理之内,学习的目的在于明理而已:“宇宙间一理耳。学者之所以学,欲明此理耳。此理之大岂有限量,程明道所谓有憾于天地,则大于天地者矣。”(《象山全集》卷十二,《与赵咏道》)这与朱熹的“理”是一致的。

朱熹认为,理是实的,这就是人伦道德之理,它是天地万物的道理,是永恒不变的。陆九渊也认为:“宇宙间自有实理,所贵乎学者为能明此理耳。”(《象山全集》卷十四,《与包详道》)“吾所明之理,乃天下之正理、实理、常理、公理。”(《象山全集》卷十五,《与陶赞仲》)所谓正理,就是儒家之理,而非佛、道之理;所谓常理,就是“万世不变之理”;所谓公理,就是人与自然所共有之理,是“人之所共由者”;所为实理,就是封建伦理道德之理。他说:“道者,天下万世之公理,而斯人之所共由者也。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莫不有道。惟圣人能备道,故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为父尽父道,为子尽子道,无所处而不尽其道。常人固不能备道,亦岂能尽亡其道?”(《象山全集》卷二十一,《论语说》)可见,陆九渊所谓理,就是封建伦理道德的总概括。

故黄宗羲曰:“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见不合,亦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学焉而得其性之所近,原无有背于圣人。矧夫晚年又志同道合乎!”(《宋元学案》卷五十八,《象山学案》)

朱、陆所谓“意见不合”,集中体现在心与理的关系上。在心与理的关系上,朱熹虽有“心即理”的思想,但“性即理”是他客观唯心主义的基本命题。他承认心外之理是最高本体,因此是理一元论者。而陆九渊认为,天地万物之理都在我心中,心与理是完全合一的,故是心一元论者。

陆九渊说:“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象山全集》卷一,《与曾宅之》)所谓心与理“不容有二”,就是针对朱熹的“心外有理”而言。他认为,理具于心,心就是理,不必离心去讲什么理。他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象山全集》卷十一,《与李宰》)“人心至灵,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象山全集》卷二十二,《杂说》)可见,陆九渊反对朱熹的“心外有理”。

对于陆九渊的“心即理”思想,朱熹既有肯定,又有批评。肯定陆九渊讲良知良能四端,“且成片举似经语,不可谓不是”,并且他本人也有这类思想。同时又批评说:“圣贤之教,无内外本末上下。今子静却要理会内,不管外面,却无此理。”(《朱子语类》卷一二四)可见朱、陆之间,并不仅是心与理是否合一的矛盾,而且还有心外是否有理、心外是否有物的矛盾。

朱熹不仅承认心外有理,而且承认心外有物。陆九渊则反对心外有物,进而提出“吾心即宇宙”的思想。他说:“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内事,是己分内事;己分内事,是宇宙内事。(《象山全集》卷二十二,《杂说》)

宇宙如何便是吾心呢?他说:“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象山全集》卷三十四,《语录》)这就是说,只有经过我的心,才能知道有万物;没有我的心,就无法知道有万物。因此,万物就在心中。吾心豁然,就能充塞宇宙。可见这是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

由于朱、陆哲学在本体论上的差异,因而导致方法论上的差异。黄宗羲说:“先生(陆九渊)之学以尊德性为宗,谓先立乎其大者而后天之所以与我者不为小者所夺。夫苟本体不明而徒致功于外索,是无源之水也。同时紫阳(朱熹)之学则以道问学为主,谓格物穷理乃吾人人圣之阶梯。夫苟信心自是而惟从事于覃思,是师心自用也。”(《宋元学案》卷五十八)

陆九渊强调以尊德性发明本心,即“先立乎其大”为宗旨,提倡易简工夫。朱熹强调尊德性与道问学,涵养本心与格物穷理同时并进,但更强调格物穷理。朱熹以读书为穷理的主要方法,但根本目的仍然是明德性。陆九渊主张先立根本,根本既立,则六经皆我注脚(《象山全集》卷三十四,《语录》)故批评朱熹格物穷理的方法为“支离”破碎。

朱熹认为,不能只强调内面而忘了外面,必须内外功夫并用而不可偏废。内外本是一理,但由于人气禀之私,物欲之蔽,不能明得心中天理,故一面要存心,一面要穷理;一面要做心地功夫,一面要向外格物。二者齐头并进,用力久了,必然豁然贯通,“则亦有以知其浑然一致而果无内外精粗之可言矣。”因此,内心功夫固不可缺,但穷理之学决不可无。如果没有外面功夫,内心功夫也无从做,吾心之明德也不能明。如果不管外面,“外面更有过言过行更不管,却云吾正其心,有此理否?”(《朱子语类》卷一二○)

他批评陆九渊说:“陆子静说良知良能,四端根心,只是他弄这物事,其他有合理会者,渠理会不得,却禁人理会。鹅湖之会,渠作诗云‘易简工夫终久大’,彼所谓‘易简’者,苟简容易尔,全看得不仔细。……易简有几多事在,岂容易苟简之云乎!”(《朱子语类》卷十六)“今必以是为浅近支离而欲藏形匿影,别为一种幽深恍惚艰难阻绝之论,务使学者莽然措其心于文字语言之外,而曰道必如此然后可以得之,则是近世佛学诐淫邪遁之尤者。”(《大学或问》卷二)即以陆学为禅学,只讲顿悟而不讲渐修,只讲理性的飞跃而不讲感性认识的积累。

所以朱熹既重视尊德性又重视道问学,认为二者不可偏废。如果只有尊德性而无道问学,则功夫缺了一半,那一半也决不成学问。因为二者“始终本末循循有序。精粗巨细无有或遗。”要尊德性,就必须要道问学。虽然需要各自加功,但又不是“判然两事”。“故君子之学,既能尊德性以全其大,便须道问学以尽其小。”“学者于此固当以尊德性为主,然于道问学亦不可不尽其力。要当使之有以交相滋益,互相发明,则自然该贯通达而于道体之全,无欠阙处矣。”(《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玉山讲义》)

陆九渊针对朱熹的批评提出了激烈的反批评:“朱元晦曾作书与学者云,陆子静专以尊德性诲人,故游其门者多践履之士,然于道问学处欠了。某教人岂不是道问学处多了些子,故游某之门者践履多不及之。观此则是元晦欲去两短合两长。然吾以为不可。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象山全集》卷三十四,《语录》)他认为朱熹的“去两短,合两长”也不行。只有存吾心守吾德性,才是根本。根本不立,一切无从谈起。此乃是他的“易简”工夫。

朱熹认为,每一物有一理,“格物是零碎说”,都要格,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最后才能豁然贯通。并且批评陆九渊穷理只穷一个理是“只寻个一,不知去哪里讨头处”。陆九渊也讲格物致知、格物穷理,但他的格物穷理是立足于“心即理”之处。他不承认有所谓事事物物之理,且反对朱熹向外去穷理。理只有一个,此外别无理。穷理就是穷这一个理。他认为“理只在眼前,只是被人自蔽了”,因此,穷理就是“不专论事论末,专就心上说。”(《象山全集》卷三十五,《语录》)

从朱、陆的异同可看出,二者对理的认识是一致的,即如黄宗羲所云:“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但对于理的存在形式,二者产生了分歧。朱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陆九渊认为理存在于心,心即理;朱熹认为,由于理是客观存在的,必须通过格物才能致知,先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简约,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才能产生飞跃;陆九渊认为,由于理存在于心,必须发明本心,才能先立其大,才能心如明镜,即提倡“顿悟”。 在认识方法上,朱熹晚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陆九渊“发明本心”的日用功夫。据《象山年谱》载,陆九渊“闻朱元晦《喜晴诗》云:‘川源红绿一时新,暮雨朝晴更可人。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先生闻之喜曰:‘元晦至此有觉矣,是可喜也。’”(《陆九渊集》第412 页)实际上这首诗只不过是对做学问的一种生活感受,并不能说明朱熹接受陆九渊观点。而能说明接受陆九渊观点的,见朱熹《答陆九渊书之二》中云:“尔来日用功夫,颇觉有力,无复向来支离之病,甚恨未得从容面论。未知异时相见,尚复有异同否耳!”(《陆九渊集》第550页)这是否就是黄宗羲所说朱、 陆“矧夫晚年又志同道合乎?”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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