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虢国(前1046年至前767年):姬姓。周武王灭商后,封周文王之弟虢仲于制邑(今河南荥阳市汜水镇),建立虢国,史称东虢国。周平王四年(前767年),东虢国被郑武公所灭,其后裔虢序则被周平王封于夏阳(今山西平陆县),建立北虢国。周惠王二十二年(前655年),晋献公采纳荀息的“假道伐虢”之计,攻灭北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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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国
霍国(前1122年至前661年):姬姓。西周建立后,周武王分封自己的八弟姬处于霍(今山西霍州一带),建立霍国。武庚之乱后,姬处被废为平民,但其封国则由其子继承。周惠王十六年(前661年),霍哀公姬求认为周成王对于祖先姬处处置不当,于是自称霍公,变伯爵为公爵。晋献公得知后,遂出兵攻灭霍国。
蔡国
蔡国(前1046年至前447年):姬姓。西周建立后,周武王分封五弟叔度于蔡(今河南驻马店上蔡),建立蔡国。后蔡叔度参与武庚之乱,被放逐于郭邻。蔡叔度死后,周公旦分封其子蔡仲重立蔡国。周景王十四年(前531年),蔡国被楚国所灭,三年后又复国,迁都于新蔡(今河南新蔡县)。后因随吴国攻楚,而在楚国逼迫下又迁都于州来(今安徽凤台县)。周贞定王二十二年(447年),蔡国终被楚国所灭。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21 发布机构: 沁水县水务局
项目概况:本工程从龙渠河下游取水,向沁水县第三水厂及沁水县抽水蓄能电站供水,保证率为95%。工程年最大取水量为585.7万m³,向县城第三水厂供水443.20万m³/a,向沁水抽水蓄能电站供水142.5万m³/a。本工程由四大部分组成:水源液压坝工程、泵站工程(水源泵站、河渚泵站)、管线工程、调蓄水池工程,施工期24个月。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5年7月4日以沁审管审字[2025]166号对《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批复,项目编码:2505-140521-89-01-555696。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沁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电话:0356-702214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1AqoqTzl4wE-pYAQdc_4Q?pwd=mjan
提取码: mja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相关利益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函地址:沁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电话:0356-7022147
电子邮箱:qsxgsg2012@163.com
沁水县水务局
2025年 10 月 21 日
祝国
祝国:祁姓,为帝尧之后禺阳。周武王灭商后分封诸侯,除了姬姓宗亲和灭商的异姓功臣,另一批被分封和重新确认封地的诸侯就是上古圣王的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