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国

召国(前1040年—前635年)

姬姓。周召公奭庶支封于召原,以「青铜神树」图腾守岐阳。擅长青铜铭文铸造,《金文谱》称「召卣百字纪王命」,首创失蜡法铸铭工艺。晋文公二年(前635年),晋借「铭文逾制」伐召,以磁石扰其青铜作坊。国亡时晋得「召册方彝」,其铭文章法入范宣子刑书。

青海黄河源发现秦始皇遣使“采药昆仑”石刻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5年9月15日

9月15日,国家文物局召开发布会,介绍青海省玛多县尕日塘秦刻石调查研究有关情况。2025年6月8日,《光明日报》刊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仝涛研究员《实证古代“昆仑”地理位置—青海黄河源发现秦始皇遣使“采药昆仑”石刻》一文,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国家文物局迅速安排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建工作专班,调集石质文物保护、秦汉考古、古文字学和书法篆刻等领域专业人员集中科研攻关,两次赴现场调查,获取了石刻本体与赋存环境等科学数据,组织多学科专家两次召开论证会,多角度论证形成专家意见。经审慎研究,认定为秦代石刻,定名为“尕日塘秦刻石”。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司长邓超说,国家文物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考古新发现。借此机会,向近期所有以严肃认真的学术态度,撰写文章、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向关注研究进展、提供学术阵地的新闻媒体,致以诚挚的感谢。这些深入探讨,促使我们从多学科、多角度来思考问题、认识问题,用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形成客观、科学的研究结论。

关于刻石基本信息。刻石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扎陵湖乡卓让村,地处扎陵湖北岸尕日塘坡地2号陡坎左下方,距湖岸约200米,海拔4306米。文字刻凿壁面总长82厘米,最宽处33厘米,刻字区面积约0.16平方米,距地面约19厘米。全文共12行36字,外加合文1字,共37字,文字风格属秦篆,保存较完整的文字信息为“皇帝/使五/大夫臣□/將方□/采樂□/陯翳以/卅七年三月/己卯車到/此翳□/前□可/□百五十/里”。

经6月13日、7月15日两次实地勘察,刻石与湖滨坡地共同形成了山体挡风、水域调节微气候的地质条件。经实验室分析,刻石岩性为石英砂岩,耐磨性高、抗风化能力强。经高精度信息增强技术,刻石文字可见明显凿刻痕迹,采用平口工具刻制,符合时代特征。经矿物和金属元素分析,排除利用现代合金工具凿刻的可能。刻痕内部和刻石表面均含有风化次生矿物,经历了长期风化作用,排除了近期新刻可能。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基于现场调查和科学检测数据,形成了《青海省玛多县尕日塘秦刻石调查报告》。

国家文物局高度关注刻石本体保护。6月8日,国家文物局致电青海省文物局,要求加强刻石现场保护措施。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三级党委政府执行坚决,玛多县人民政府协调公安机关和文旅、文物部门干部职工,克服刻石所在地低温缺氧、无水无电、无通讯信号等条件限制,自6月9日起24小时现场值守,设置了临时性保护设施,并全程保障两次现场调查。国家文物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系统部署刻石调查研究与原址保护措施,致函青海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保护意见,督促调整周边交通路线,并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中,拨付“尕日塘秦刻石”抢救性保护经费98.85万元,支持玛多县设置保护围栏,建立临时性看护用房,解决一线值守用水用电难题。

“尕日塘秦刻石”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成果,刻石与扎陵湖关联形成文化景观,整体保存基本完好,文字多数清晰可辨,因刻石中年月日俱全,不见于文献记载,是我国目前已知唯一存于原址且海拔最高的秦代刻石,矗立河源,补史之缺,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鉴于尕日塘秦刻石的重要价值,国家文物局指导青海省文物行政部门,已将刻石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视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并将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中予以重点关注。将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为基础,围绕扎陵湖、鄂陵湖区域,组织开展区域性考古调查,全面掌握周边文物遗存分布,努力取得更多新成果、新进展。

六国

六国(前1122年—前646年)

偃姓。皋陶后裔封于六安,以「獬豸」图腾主刑罚。擅长甲骨卜辞,《卜法》载「六龟九兆象天地」,首创双钻凿卜骨技法。楚成王二十六年(前646年),楚以「龟甲谶语」伐六,以铜烙毁其卜庙。城破时楚获「六刑鼎」,其铭文格式影响楚简制度。

钟吾

钟吾国(前1040年—前512年)

嬴姓。伯益庶支封于钟吾泽,以「九音蝉」图腾司节令。擅长青铜乐钟铸造,《乐书》称「钟吾编钟七律合阴阳」,首创复合陶范铸钟法。吴王阖闾三年(前512年),吴借「钟声僭天子」伐钟吾,以渗水法陷其铜矿坑道。国灭时吴得「钟吾律管」,其调音技术东传吴越。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6:10:49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M1401000155209138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5)16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从龙渠河下游取水,向县城第三水厂及抽水蓄能电站供水,年供水量597.4万m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在龙渠电站尾水渠下游约500m处新建液压坝1座,在液压坝上游河道左岸新建水源泵站1座(用地面积0.0382公顷),年提水量为597.40万m³。铺设1.57km提水管道(DN600涂塑钢管)将水提升至张峰水库水源工程二级泵站前池。新建水源泵站管理站1座(用地面积0.1697公顷)。

(二)在县城第三水厂北侧新建5万m³调蓄水池1座(用地面积1.741公顷),从水池向南沿刮王沟铺设重力流管道至沁水县河,折向西南沿沁水县河继续铺设重力流管道至河渚村附近。重力流管道采用DN500涂塑钢管,全长17.63km。

(三)在河渚村附近新建河渚泵站1座(用地面积0.1591公顷),泵站按年提水量422万m³设计。泵站后沿县河铺设提水管线,在河渚桥处向北沿南旺河铺设,管线全长2.55km,采用DN500涂塑钢管将水提升至抽水蓄能电站接水点。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不分标段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续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勘察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 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5 建设地点:沁水县郑庄镇、龙港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具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6日 17:00 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ty2.jcebid.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注 : 1. 凡 有 意 参 与的 投 标 人 , 须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山 西 省 ) ( 网 址: 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 如 需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 请 查 看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山 西 省 ) ( 网 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ty2.jcebid.com) 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8月 28 日 10 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8月 28 日 10 时0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s://tykb.jcebid.com/)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 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 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http://ty2.jcebid.com) 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范江周

电话:18935289331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 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356-7022147;

电子邮件:qsxswjjjztb@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项目部

地址: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173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0056756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凤城路金海港商务大厦院内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7636604480